为了创造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维护我市正常的教育秩序,最近市教育局出台了《焦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跨地区违规招生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外地市学校和中介机构跨地区在我市的非法招募行为,发布举报电话,接受公民监督举报。

教育是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利益的重要问题。为了打击中介机构违规为外地市学校组织招生考试、高价买卖生源从中渔利等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的通知》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纪要《关于制止跨地区违规招生协调会的会议纪要》等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出台了《焦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跨地区违规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凡跨省辖市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的,必须经市教育部门审核备案,未经审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在我市跨地市违规招生;教育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参与、配合外地市学校、中介机构和培训机构在我市跨地区违规招生,不准高价买卖生源从中渔利,不准有偿提供学生和家长信息,否则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学校不得为外地学校在我市跨地区违规招生提供场地和工作人员,不得组织考试为外地学校选拔生源,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下一步,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将会同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于发现的违规组织招生的中介机构要报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参与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被取消本年度教育质量奖评选资格;参与违规招生的校长、班主任、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将被取消本年度各类评优评先晋级资格,并追究责任;教育系统职工子女在小升初、初升高阶段外出就学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籍不在焦作区域的学生,其中招成绩不纳入本年度县(市)区、学校及其班级教育质量奖的评选范围。

为了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了制止违规招生工作专项督查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高等教育科负责督查、处理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职成教育科负责督查、处理职业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基础教育科负责督查、处理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行为,民办教育科负责督查、处理民办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违规招生行为,督导室负责对各学段违规招生行为进行督导查处,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开展专项督查。

同时,市教育局还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对跨地区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高等教育科:2992819

职成教育科:2992835

基础教育科:2992821

民办教育科:2992864

督导室:2992860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2992018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垒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