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凤暄)昨日期中考试全部结束,考试成绩将于7月11日正式公布。

7月12日,集体报名的应届考生到毕业生学校、单独报名的考生到区、县(市)招考办领取成绩通知单。

录取时间总体安排如下:7月19日进行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工作,7月22日进行第二批次师范学校录取工作,7月24日进行第二批次国家及省改革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7月28日进行第三批次学校录取工作,8月3日进行第四批次学校一般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学校录取工作在8月上、中旬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