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甘肃高考成绩于7月23日公布。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各科将继续进行网上评价版。

7月22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未解密考生成绩的情况下,分析各项数据,科学测算,拟定各批次各科类分数线。7月23日提请省招委会审定后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和各批次控制分数线。

评卷地点在哪里?

高考评卷分别在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三个评卷点进行。评卷工作在省招委领导下,成立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仲裁组,全面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对有质疑答卷的复核认定;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了网上评卷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实施评卷工作。按照时间安排,7月10日开始试评,7月18日左右评阅完全部试卷,7月19日至21日组织开展成绩核查校验工作。

什么时候填报志愿?

高考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5日20:00至27日20:00;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4日20:00至6日14:00。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切实加强对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联合有关高校,利用高招咨询平台、校园开放日等途径积极开展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宣讲投档录取规则,发布招生信息,帮助考生科学合理选报志愿。同时,省教育考试院正在组织人员加班加点认真编写印制《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等志愿填报资料,将第一时间发放到考生手中,确保考生及时掌握了解高考招生信息。

录取工作什么时候开展?

今年高考录取工作将于8月5日开始,9月18日结束。省招委会将切实加强对各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各项招生政策规定,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原则,确保平稳顺利完成高考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高考有什么加分政策?

6月5日,我省召开深化高考加分改革推进工作视频会议,公布了《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就我省目前执行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进行调整和改革。同时,《方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统筹推进、积极稳妥、精准施策、有序减少、确保稳定”为原则,进一步了减少加分项目,规范了加分分值,精准确定了加分区域、群体和条件。

《方案》对保留的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其中,“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一项,自2020年高考起,调整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一项,自2023年高考起,调整为“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政策中,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即自2023年高考开始),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以及天祝藏族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两州五县”)长居汉考生与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调整一致,加分分值统一为20分。此类考生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适用于全国所有高校。2020-2022年,我省“两州五县”考生执行现有的加分政策。自2023年起执行新的加分政策和条件,即“两州五县”考生在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基础上,须具有实施加分政策区域内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考生户籍所在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逐步列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即自2023年高考开始),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以上两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保持不变。

在地方性加分项目中,我省将逐步取消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少数民族及长居汉族考生的加分政策。

2020-2022年,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考生执行现有的加分政策和条件,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2023-2025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2026-2028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自2029年高考起,全面取消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

2020-2022年,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长居汉考生执行现有地方性加分政策和条件;2023-2028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自2029年高考起,非“两州五县”地区的民族乡(镇)长居汉考生与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同步取消。

2023-2028年,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考生执行新的加分政策和条件,即考生在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本人须具有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考生户籍所在乡(镇)连续三年以上户籍,且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将逐步取消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政策。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根据《方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加分政策不适用于预科、定向、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