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书店翻开了《张爱玲散文集》,书的第一篇散文题目——天才的梦想一出现,我就心动了。这个题目不就是说我吗?

听了妈妈的话,我不满一周岁就口齿清楚,发音清晰,可能在明暗之中。我有文字和命运的缘分。

待到上学时,即便我在语文课上时时走神、心不在焉,也可以考一个很高的分数。

七八岁的年纪,正是贪玩的时候,女孩儿们最爱跳皮筋、投沙包、踢毽子,偏偏这些我都不爱(或许是因为运动细胞不发达),就爱一个人宅在屋里看各种各样的课外书,一看就是一天。我犹记得,自己拥有的最早的文学著作便是表哥送的《一千零一夜》和《安徒生童话》,那是两本小尺寸的书,一本蓝色,一本粉色,我看得如痴如醉。毫不谦虚的说,在同龄人还在玩泥巴的时候,我早已沉浸在阿拉伯民间文学和安徒生童话的文化熏陶中了,后来也同样的,在中学生迷恋穿越小说、言情小说、玄幻小说时,我早已看完了《茶花女》、《飘》、《美国的悲剧》、《东方快车谋杀案》等书,此种优越感助长了我的嚣张气焰,我认为自己长大后必定是个家喻户晓的作家了,或者诗人,因为我经常拿着捡来的粉笔头在家中的墙壁上创作五言古诗,同样如痴如醉。姥姥也常认为我是个“奇女子”,这大概是出于对自家孩子的偏爱。

小学四年级时,我从农村老家转到了城里小学。我生平第一次知道原来小学生每天放学后都会有家庭作业,而不是出去解放天性。本是天之骄子的我到这里成了差生,这种落差所产生的失落感和自卑感压了我许多年,即使后来我的成绩达到了前十名,也总觉得跟其他同学比,自己一无是处。

信心重拾是在初中。语文老师质疑我的作文是从那些优秀作文大全中抄来的,因为语言很美。好在我平时文静老实(至少表面看起来是这样),在我说了这就是我自己写的之后,老师百分百相信了我,就这样,我的作文由嫌疑犯变成了榜样,被当作范文读给全班同学,供他们欣赏和分析。那时我才再次想起,我是个与文字有注定缘分的人。

类似的事件也在大学里上演过。大四交毕业论文初稿时,导师在微信群里说我的论文过于成熟,不像本科生的水平,恐怕查重过不了关。潜台词便是我涉嫌抄袭。我义正言辞地告诉她,每一个字都是我自己写的时,她也颇感惭愧,向我道了歉,还说我如此文采,不用在更大的地方太可惜了。我内心喜不自胜,表面却作波澜不惊。

从小到大,我的“文学才能”似乎得到了周围人的认同。连高中班主任对我的毕业寄语都是希望我成为像JK罗琳那样的作家。一同事更是认为,我仅复习了两个月就以425分的成绩通过了戏剧学院戏文系的研究生初试,简直是神人。

可事实上,除了别人的赞美,我没什么了。活到二十五岁,我从未发表过一篇文章,更提不上写一部小说。戏剧学院的复试我被刷了下来,我认为有一大半原因是因为我搞混了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而这是最基础的戏剧知识。似乎除了爱看书,我与一般人无异了。不对,我生活常识更少些,交际能力更差些,话更少些。正如张爱玲所说:“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

可我内心仍不由自主地自认有才,心比天高。每天想着成为世界闻名的作家,每天做着天才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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