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在他的作品《恰尔德.哈罗德游记》中写道:“幸福的时期,谁会拒绝重新体验小时候的生活。”

所以长大后的林海音默默地想,默默地写。看见冬日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又重临于她的心头。

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是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英子童年时遇到的人和经历的故事,他们有善良的秀贞、苦命的妞儿、憨厚的小偷、命运多舛的兰姨娘和朴实的宋妈。这些人各有各的不幸,最终都与英子离别,不过这并不影响林海音对童年的怀念、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一、满心托付、终是薄情

20世纪20年代末,台湾被日本侵占,不甘在日寇铁蹄下生活的英子一家搬迁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胡同里,年少的英子最喜欢站在胡同口,在冬日的照射下干着学骆驼咀嚼的傻事。

这条胡同的最前一家,是惠安馆。惠安馆门口经常有一个穿着绛紫色棉袄、黑绒的毛窝,头上留着一排刘海儿,梳着油松大辫子,辫子上还扎着大红绒绳的女人,她总是倚在门墙上站着,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可能因为冬日的缘故,脸白的发青,鼻子尖有点红,两片薄嘴唇也紧紧闭着。

每次看到英子,她都在笑,笑着对她招手,眼睛透亮极了。可正当英子要走向女人时,总被在她家里做工的宋妈拉回,因为整个胡同都说她是疯女人,尽管她只是靠在门上,没有满地捡东西吃、没有乱打人,可整个胡同里的人还是说她疯了。

她是秀贞,惠安馆长班的女儿,长班就是给会馆看门的,他们住在最临街的一间屋子,其它住的都是大学生。那一年,有个叫做思康的穷学生住进了惠安馆,每天秀贞都替他爹去给思康送洗脸的开水,时间久了,两个人相识、相知。在一个夜晚,彼此喝了酒,思康趁着酒劲让秀贞跟了他,秀贞看他老实、看他有才华、看他知冷知热,便身心都交予他。

后来思康收到老家寄来的信,说他妈病了,叫他赶快回去,思康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过,但此时的秀贞已有了孩子,孩子在桂花香气弥漫的秋天出生了,所以秀贞叫她小桂子。只可惜小桂子一出生就被秀贞爹妈抱去齐化门城根下扔了,秀贞只记得小桂子脖子后面正中间有一块青记。未婚先孕、先后失去爱人、失去孩子的秀贞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每日整理思康行李、看着墙上抱着大金鱼的娃娃发呆的秀贞便成了大家口中的疯子。

但天真善良的英子喜欢这个大家口中的“疯女人”,因为她爱对英子笑、爱给英子讲她和思康的故事、还叫英子如果遇到她的小桂子记着带她回家。

满心的托付、满心的思念,满心的牵挂、换来的只有无尽的悲伤。

除了秀贞外,英子在这个胡同里还有一个好朋友——妞儿。妞儿有一条又黄又短的辫子,好似小狗的尾巴。宋妈总说:“这孩子长得俊倒是俊,就是有点薄,眼睛太透亮了,老像水汪着,眼底下还有两个泪沟”。英子不懂宋妈话里的意思,她只知道她喜欢妞儿,妞儿是她的好朋友。

当然,妞儿是不可能每天陪着英子玩耍的,因为她要吊嗓子,要跟着父亲上天桥唱戏,要去赚钱养她的父母,如果唱完没有获得打赏,回到家后妞儿就被父亲抡起棍子打,被母亲拉住手臂使劲拧,所以妞儿身上经常各种伤痕。后来妞儿知道了这不是她的亲生父母,她只是他们从齐化门城根下捡来的孩子,她要离开,她要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风雨交加的夜晚,再次被打的她跑来与英子告别,发着高烧的英子听了妞儿的话,不自觉地将秀贞和妞儿的脸重合在了一起,她激动地去看妞儿的后脖子,果然有一块青色的胎记,妞儿看到英子反常的举动她害怕,但还是被英子冒着雨拉去了秀贞的房里,只是一眼,秀贞就认出了这是她的小桂子,她给小桂子穿上新衣服,收拾好行李,带着她冒雨赶火车去找思康,结果母女两惨死在了火车下。

秀贞经历的一切,就如《喜欢一个人》中所说:“伤害你的不是对方的绝情,而是你心存幻想的坚持。”


二、好人坏人,很难分清

经历了秀贞和妞儿的事后,英子一家搬去了新帘子胡同,妈妈告诉她:“要想将来的事,将来的事就是新的家,新的朋友,新的学校。”

此时的英子已经上了小学,开始读书认字,她最喜欢刚学的课文《我们看海去》,每天都会在家中念上几遍。可最近街上闹贼厉害,很多大户人家的东西都被偷了,大家都生怕自己家遭殃。英子家也不例外,即将出门的爸爸就被妈妈嘱咐记着买一把锁回来。但这个偷东西的贼被英子撞见了,这还得从帮伙伴捡球说起。

英子家附近有一个杂草丛生的院子,阴森异常,大家都说这闹鬼,所以一般没人敢进去,一次小伙伴踢球不小心踢进草丛里,胆大的英子就自己进去捡球,结果在草丛里发现了一个铜盘子,铜盘子底下是叠得整整齐齐的一条很漂亮的带穗子的桌毯和一条很讲究的绸衣服,吓得小英子又赶紧用铜盘盖住离开,这件事她没有告诉任何人,一直埋藏在自己心里。

没过几天,好奇心重的英子又瞒着所有人再次来到了这个被称为鬼屋的荒废院子,这次她看到了一个身穿短打裤褂,秃着头,浓浓眉毛,厚嘴唇的男人蹲在草丛中。她记得会看相的李伯伯说过,厚嘴唇是老实人相,所以她不害怕,还和他攀谈了起来。

小英子给他念在学校学习的《我们看海去》,他给小英子讲他的故事。他说他有一个弟弟和一个老母亲,老母亲为他的没出息哭瞎了眼,弟弟却是一个好学生,年年考第一,有志气,长大毕业后还要漂洋过海去念书。可是他供不起,因为他们娘三就连吃窝头都是有上顿没下顿。这还是他迫不得已做了这行才换来的。

他问英子:“你说我是好人还是坏人?”英子回答:“我不懂什么好人、坏人、人太多了,很难分。“我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就像我分不清海跟天。

是呀,我们都分不清好人跟坏人,更何况小孩子呢!小偷赡养母亲、供弟弟读书是好人,但是他偷东西又是坏人。好与坏衡量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我们一直都在摸索,但又都用自己已有的认知草草给人下了结论。

后来,便衣警察走街串巷看见了英子拿在手中玩的小金佛,通过暗中调查抓了小偷,那天英子正好下学回家,她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个一心供弟弟读书的青年,还记着他们要一起相约看海去。


三、命运多舛,学会自我救赎

那个年代是混乱的,除了土匪强盗,街上还有不断闹革命被枪毙的大学生。就在大家人心惶惶的时候,英子家来了两个人:德先叔和兰姨娘。

德先叔和他们是同乡,在北京大学念书,带着一副黑框眼镜,英子爸爸经常说他是一个了不起的新青年。一碟花生米、一盘羊头肉、四两烧刀子两人就能聊到半夜。但英子不喜欢他,因为他脸长、挑剔、每次一来,妈妈就要倒霉,要给他们做自己烧不好的客家菜。

但兰姨娘却深受英子喜爱,她年轻、漂亮,还爱带英子去城南游艺园玩。别看兰姨娘经常笑容满面,实则内心也有很多苦楚。

兰姨娘三岁时在苏州,为了生病的哥哥她娘将她卖了,十四岁被人从苏州带到了北京,见识了不少人,二十岁跟了比自己大四十多岁的施老爷,做了姨太太。五年后不愿再将青春耗在那个院子,便逃了出来躲在了英子家。

时间长了,英子爸爸对年轻的兰姨娘产生了别样的情愫,聪明的英子意识到这一点,她开始撮合兰姨娘与德先叔,在彼此面前说对方好话,帮他们约在京华印书馆,帮他们传递纸条,和他们一起看电影。后来兰姨娘打扮成了学生模样,德先叔写了相逢何必曾相识,两人一起离开了北京。

临行前,英子爸爸将自己灌得脸红红的,交代德先叔要好好对待兰姨娘。英子从心里觉得有些对不起爸,更是同情。


四、一心为了孩子,孩子却早就没了

自弟弟出生后,一直待在英子家做奶妈的宋妈也是个苦命人。丈夫没出息,动不动就打她,宋妈一狠心就自己出来赚钱了。

宋妈有两个孩子——小栓子和丫头子,平时小栓子就在乡下给人家看牛,而丫头子还小,就在乡下花钱给人带去了。

每年宋妈的丈夫都会牵着驴来英子家,把宋妈的钱拿走,还有宋妈给两个孩子做的衣服鞋子。但是这一年宋妈心里一直不安,接连几夜做了梦,宋妈便让英子帮她写了平安信,让她丈夫下次来的时候把孩子带来给她看看,只可惜她丈夫还是一个人前来。

在宋妈的逼问下,她丈夫终于坦白,小栓子两年前在给人家看牛的时候掉进河里淹死了,而丫头子当年抱回去还没出哈德门,就送给了一个赶马车的。在这之后,宋妈依旧细心照顾英子的弟弟妹妹,但再也听不到宋妈唱的歌谣。

英子陪宋妈去哈德门找丫头子,可找了半个月还是了无音讯,最终宋妈跟着她的丈夫回去了,准备再生一个儿子。


五、长大、有时就在一瞬间

转眼,英子要小学毕业了。她代表着全体同学领毕业证书,并且致谢词,但是爸爸却无法到现场参加毕业典礼,因为爸爸病了,而且永远离开了她们,爸爸院子里的夹竹桃落子,英子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通过英子的回忆,我们体会到了小孩子说不出的天真善良,也感受到了封建伦理道德下人世间复杂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