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三毛,脑子里不得不拿出琼瑶和张爱玲喃喃自语。又是珠子,感情深厚,充满了我的孩子和少年时代,长大一点后,开始疯狂地读琼瑶阿姨的小说,在她温柔浓郁的文章中,通过丰富多彩的故事一次次地把自己想象成女主人公,人物情感上的波澜壮阔,未来的另一半也开始朦胧的幻想和憧憬。

后来到了大学,开始接触张爱玲,看她的《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色,戒》等一系列小说集,她的文笔犀利而又冷酷,是人性中最让人绝望的那一层窗户纸。她的小说神奇之处在于,当你对小说人物报以各种怜悯与唾弃之后,合上书籍,以局外人的视角去理性思考线下社会的种种,引人发思。

三毛是我最后接触的一位,在她的系列丛书中,这本沙哈拉沙漠的故事是第一本。在还没接触她时,我一直以为三毛是三毛流浪记的作者,然而事实上,是我孤陋寡闻了。

三毛

《撒哈拉的故事》是一系列以沙漠为背景的故事。 因为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三毛背着行囊走进了荒凉单调的撒哈拉沙漠,在沙漠中寻找感受生活的真善美,书中每个故事都充溢着一种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

三毛说他第一次见着撒哈拉,就像见到久违的故乡。那时她已在异国多年,也心存了各种风情。但还有比沙漠更适合安顿下三毛的云游四方的心的居所吗?沙本是世间最无依无着之物,安定流浪听凭风停风起。而沙漠收容他们——还有三毛,一并揽入它的怀抱。

它是诚实的,它不虚荣。它不用你精致,不用你化妆,不用你给予,只要你心安。这便是故乡了。

三毛实在幸运,苦等他六年的爱人非常理解与懂得她,爱着三毛的荷西也是幸运的,虽然她爱流浪与漂泊,但却专一与自爱。书中荷西的同事马诺林很欣赏三毛,每个周末就叫荷西把一束叫天堂鸟的花转交给三毛。一开始,三毛很兴奋,可当她发现事情不对时,主动约谈了马诺林,并正面友好的拒绝了他。

三毛与荷西

我向来觉得,爱情最好的方式有两种:捧起来爱与拥起来爱。当年少的荷西初遇到三毛时,就认定了她,六年后,他追随心爱的她,来到了沙漠。他仰慕尊重她,又不似沈从文对张兆和那般恋慕得仿佛信徒对待女神;他们亦有小儿女情怀,但也没有彼此耽溺。更像是一种联盟,组队打怪兽一样的信任互助彼此。

找到知己不容易,当这个知己刚好是相爱之人则更加欣喜。结婚时,荷西送给三毛一副骆驼头骨,大概只有荷西做得出来,也大概只有三毛会欢喜接受。看两人之间的小打小闹更是可爱。三毛让荷西拿邻家的漂亮女孩当海市蜃楼,那吃醋劲俨然小女孩模样——还有比这更完整的爱吗?

《白手起家》是最令人动容与心痛的,这一篇里,三毛写到了荷西为了在结婚前想多存点钱,日加加班辛苦。那是她刚到沙漠,四周一片陌生,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家里,孤寂的心情不言而喻。为了省下家居的钱,她把装棺材的架子扛回家,自制沙发;在垃圾堆里捡轮胎。生活的艰苦,沙漠恶劣的环境都赤裸裸的摆在了她的面前,可一次次都经过她一双巧手,使自己的日子在荒芜的沙漠中,幸福的开出花来!

三毛与荷西

我喜欢她那份对生活的细腻感受,喜欢她与荷西几乎完美的爱情,喜欢她说走就走的勇气,她的一生虽然短暂,却像烟花一样绚烂多彩!(如果你也喜欢看书,请转发并关注我哦,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