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1年高考网上报名将于11月17日至23日进行。记者最近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明年高考申请实施办法》的规定,五类考生不能在陕西申请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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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五类禁止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是: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陕西将对高考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规定明确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将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应予更正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

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明确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陕西各地各部门将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资格审查力度,并切实做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考资格认定工作。随迁子女和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报考者的学籍和户籍(居住)情况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同时要求,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要将所有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

坚决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在陕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蒙混过关、违规获取陕西高考报名资格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问责。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户籍、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记者张彦刚)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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