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黄山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评分入口公布。7月1日,考生可以在网上查询入学考试成绩。具体细节如下。

成绩查询时间:2018安徽黄山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日

查询方法

第一,关注黄山日报微信公众号。

点击下面菜单中的“期中考试分数”即可查询(见下图)。

2、2018年安徽黄山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于7月1日开通。考生可以直接登录黄山市入学考试网,也可以点击下面阅读原文,进入调查入口。

扩展阅读:志愿者

(a)如何编写志愿报告;

今年我市将继续进行考试支援网上申报。

中考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可以到报名点或市县招生机构指定地点上网填报。考生要仔细阅读《2018年志愿填报流程》、《2018年黄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及《2018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表》,认真填写《志愿预填表》并上网填报,志愿一旦提交打印签字,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填报的要求、流程及相关表格另文下发。

(二)志愿批次设置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志愿设置分为第1批艺体特长生;第2批屯溪一中、歙县中学、休宁中学;第3批其它公、民办高中(含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第4批五年制高职;第5批三年制中职和中专共5个批次依次录取。其中,第3批次设6个平行志愿,其它各批次最多设3个平行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

(三)志愿填报时间

各批次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填报时间为7月11日-12日,截止时间为12日下午5点。各区县负责辖区内各报名点的志愿填报组织工作。

考生志愿事关中考中招的公平公正,公民办学校要统一要求,尊重考生及家长的意愿,各区县招办应积极向考生及家长宣传志愿填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解答各批次志愿间的关系和影响,指导考生按自己意愿填报理想的学校。考生志愿一旦确认后,任何人包括学生家长均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如有意向到高中学校就读必须填报志愿,对于不填报志愿或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报考普通高中资格,任何高中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无志愿的考生。

坚持按区域招生、按计划招生和依据考生志愿原则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全市统一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所有考生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录取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从今年开始我市省示范高中实行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实际就读时间超过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分数线上浮30分录取政策。

扩展阅读: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依据

1.由中考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总分为中考文化课成绩;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总和。其中文化课考试满分750分、体育考试满分60分、理化实验操作满分15分,合计825分。综合素质评价在合格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被省示范高中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总评结果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兼有普及型高中教育功能的省示范高中(黄山一中、黟县中学、祁门一中)可录取总评结果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2.报考体、艺特长生(特长班)的初中毕业生必须通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相关高中学校负责实施。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分数线可以由各校结合实际适度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能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

3.民办高中学校仍实行按计划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

4.公、民办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严禁强 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考生志愿一旦填报,一律不得更改。学校不得有包办代替填报志愿或有不正当手段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的考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审批入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造成不良后果的,均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承担。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各公、民办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仍有未录取的线上考生,由市招生委员会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和学生志愿予以调剂,学校不得擅自扩招。对于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允许补录因志愿原因落榜的考生。民办高中招生不得突破计划招生,自主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并于6月30日前报市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实施。

1.全市公办高中实行划片招生。除屯溪一中、歙县中学有部分跨区县招生计划(见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表)外,屯溪一中、歙县二中体育班,屯溪二中艺体特色班,徽州一中传媒班,黟县中学美术班面向全市招生。屯溪一中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每个区县招生不超过4人。其它省、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均面向本区县招生。

2.省示范高中录取按照黄教基[2018]29号文件有关要求,由市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将统招名额的80%分配到各公、民办初中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指标按计划数1:1分批次划定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各民办普通高中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录取前报送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名册(包括电子版)及《黄山市2018年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登记表》(附件14),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名单必须经属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区县教育局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市直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名单直接报市教育考试院,经相关领导审核后确认。

民办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市统一招生,依据考生平行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一次性投档录取。

以上1、2、3项录取办法,依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含政策加分)。分数线相同的考生,可同时投档录取。录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

4.普通高中特长班、特长生招生办法。报考屯溪一中国际班和体育特长班、屯溪二中特色班、歙县二中体育特长班、黟县中学美术特色班、徽州一中传媒班的考生须参加各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经测试合格后方能填报相关学校志愿。

相关各校须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并于6月10日前报考试院批准,审批后的测试方案将在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公示。

(三)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 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有关政策另行规定。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证明材料,由报名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审核上报。区县招办审查且经公示后,以区县为单位填报《2018年黄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加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5)。

(四)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

1.2018年五年制高职、中职录取工作均由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在省招生录取平台上组织进行。

2.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凡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省考试院将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市教育局根据下达的五年制高职生源计划,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考试院备案。考生考试成绩用等级呈现的,录取时依据考生的原始分数和省考试院发布的最低控制线及本地招生指标,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工作流程为:先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进行网上投档,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进行网上录检,学校下 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4.五年制高职缺额补录工作流程为:省考试院在分市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学校,先由招生学校在省招生录取平台上公布缺额招生计划,然后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 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5.中职录取工作流程为:先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 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6.有关省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和操作办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录取办法省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五)各批次录取时间

1.录取控制线仍然采取分片统一划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总分(含政策加分)和志愿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今年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录取时间定为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录取期间,设技术管理投档组、审核审批组、后勤保卫组,市教育局纪检部门、基教科全过程参与。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本实施细则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来源:黄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