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推迟到8月,为了保证考生按时毕业,今年的毕业申请最初是在6月和12月处理的基础上再增加一次9月的毕业申请,采用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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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方法

1.考生需使用IE8以上浏览器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登录,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lnzk.wb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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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申请流程

(一)网上注册 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lnzk.wb)进行注册,通过“老考生(有准考证)注册入口”进入,填写用于办理毕业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姓名,其中准考证号为12位,身份证号和姓名在填写时应与考生考籍中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一致,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会自动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考籍信息,核实无误后继续填写文化程度、民族、户口性质、电子邮件、职业、政治面貌、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用于接受验证码短信和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行保存注册,如注册不成功,请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说明注册不成功的原因并将相关资料拍照上传到该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行申请。 (二)网上申请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进入后,考生要认真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的内容,特别留意网上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的开通、结束时间等,仔细阅读后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个人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在网上申请的过程中平台自动根据各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 (三)网上确认 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 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毕业证照片以系统中原照片为准)。

(四)网上支付 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录“毕业申请”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审定结果反馈 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结果、网上支付完成情况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毕业申请进行审核。考生在公布的时间内可自行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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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一)6月份办理毕业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时间:2020年6月19日9时至6月26日17时。 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0年8月1日9时至8月5日17时。 毕业证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二)9月份办理毕业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时间:2020年9月2日9时至9月11日17时。 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0年11月1日9时至11月5日17时。 毕业证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三)12月份办理毕业时间: 另行通知。 毕业证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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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 2.《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 (二)收费标准: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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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注意事项

1.对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6月份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0年6月30日、9月份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0年9月30日、12月份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0年12月30日,不能提供依据的考生将不能通过毕业审查。 2.省招考办统一打印《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包含考生成绩信息)并同时颁发。从2018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上不再加盖钢印,只加盖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主考学校印章。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说明,并妥善保管。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 3.护理学专业(专、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将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将毕业材料及主考学校出示的前置学历专业、年限、相关执业(职业)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 4.凡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20个工作日,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认证,如有不明事宜,可到 “辽宁省教育学院”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电话:024-86684562;持有军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原件作为添加依据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否则不予通过初审。 5.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应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查后将该证明材料的打印件上报到省招考办。 6.在申请时,如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或考生照片缺失,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进行修改或补办照片。 7.考生申请时,须慎重选择专业及主考院校,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审定费一律不退。 8.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9.为方便考生申请毕业,考生在注册之后,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的“考生毕业预判”页面,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判,预判数据仅供参考。 10.需要上传电子材料的考生请先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电话联系,然后再上传相应电子材料,上传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命名,并请写清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及联系方式。(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 11.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定结果公布起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此外,

今天下午,

还有部分考试取消公告!

上半年高校不再举行

英语专四、专八考试

6月1日,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四、八级考试网站发布消息,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以下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2020年上半年不再举行:

1. 原定于2020年3月21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4月18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2. 原定于2020年3月2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俄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5月16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俄语专业四级考试;

3. 原定于2020年3月13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德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6月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德语专业四级考试;

4. 原定于2020年3月20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西班牙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6月19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考试;

5. 原定于2020年3月2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法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5月29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法语专业四级考试;

6. 原定于2020年5月16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阿拉伯语专业四级考试;

7. 原定于2020年6月21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日语专业四级考试。

各语种测试组与所有考点完成信息确认工作后,将退还各考点已缴纳的考试费用,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在考点收到退费后在本考点院校领取已缴纳的考试费。相关退费办法附后。

考生可在所在考点院校报名参加下一次考试。请考生关注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网站(网址:)的信息发布及考点院校的有关通知。

感谢广大考生和各考点的理解支持。

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也发布了相关退费通知。通知指出,各语种测试组与所有考点完成信息确认工作后,将退还各考点已缴纳的考试费用,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在考点收到退费后在本考点院校领取已缴纳的考试费。退费工作将以考点为单位进行,考试报名费会原路退还至相应考点院校,由各考点院校负责及时退还给该考点考生本人。具体信息请考生留意报名所在考点院校的相关通知。

由于涉及考生人数较多,各语种测试组信息确认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待考试报名费原路退还各考点院校后,考点院校将尽快安排退费工作。

各语种测试组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决定下一次考试开考日期,考生可按原考生类型报名参加下一次考试,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考点院校通知,及时在所在院校完成报名。

6月份

这些海外考试也取消

5月26日,中国教育考试网发布通知,鉴于海外考试考点所在高校尚未对外开放,近期不具备组考条件,经研究并商相关国外考试主办机构,决定对6月份海外考试做如下调整:

1.取消2020年6月所有托福考试,考试费将全额退还至考生个人报名账户。

2.取消2020年6月所有雅思考试,考试费将全额退还至考生个人报名账户。

3.取消2020年6月所有GRE考试,考试费将全额退还至考生个人报名账户。

4.取消2020年6月所有GMAT考试,考试费将全额退还至考生个人报名账户。

5.取消2020年6月28日举行的LSAT考试,考试费将全额退还至考生个人报名账户。

6.取消2020年6月20日举行的剑桥通用英语五级FCE考试。  

上半年四六级考试延期!

分两次举行

5月29日,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通知,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0年6月13日举行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延期并分两次举行,考试日期分别为7月11日和9月19日。各高校可以根据复学复课实际情况及当地卫生防疫要求向省级考试机构提出考试申请,经批准后,组织一次或者两次考试。同一考生同一级别只能选择参加一次考试。具体报名时间以各省级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来源:综合省招考办官方公众号“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中国青年报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 董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