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网络新闻》(北方新报《正北网首席记者王千钧》)3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继续推迟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同时明确,各盟市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防护物资保障,启动开学条件评估准备工作,有序组织教职工返回学校所在地。各盟市的开学工作正在计划当中,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在3月16日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第一版)》(以下简称《预案》),为开学工作做准备。

组织开展开学准备工作督查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通知》,3月16日起,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开学准备工作督查,要求各盟市教育部门、各高校进行自查。延迟开学期间,全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

《预案》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学校(园)要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本学校(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与此同时,上述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五案十制”。“五个方案”包括学校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错峰返校和复课方案和家校联动工作方案等。“十项制度”包括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检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等。

各旗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要建立与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络机制,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明确联络清单,掌握接触确诊病例的师生情况。

《预案》还特别明确,各学校(园)要将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师生纳入各旗县区、各学校(园)统一疫情防控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外籍教师、外国学生及港澳台师生情况,妥善安置留校及在境内异地滞留的师生。做好宣传教育,密切关注涉及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师生疫情的相关舆情及应对工作。

分类分地分段“错峰开学”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在《预案》中明确,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辖区学校情况做好分类、分地、分段“错峰开学”“错时上下学”“错层授课”。

按照第一批错峰开学工作安排,普通高中、初中按照年级从高到低顺序,每天一个年级开学。小学按照五六年级、三四年级、一二年级顺序,每天两个年级开学。

按照第二批错峰开学工作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先将外地返回的住校生按照要求隔离14天,隔离结束后按照年级从高到低顺序开学报到,每天一个年级开学。

按照第三批错峰开学工作安排,幼儿园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制定错峰返校和复课方案经旗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批准后,实施开学准备工作。寄宿制学校制定的错峰返校和复课方案,要提交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开学准备工作。

方案要包括师生返校交通信息统计、返校复课后的校内防控措施、开学两周内校内防控物资消耗和储备数量清单、餐饮等生活物资采购和储备新增成本核算、健康监测和应急情况的技术支持需求等。

开学前要跟踪建档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开学前要建立教职员工(包括教师、后勤服务从业人员)、学生及家庭成员假期行踪与健康监测机制,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底数并建档登记,掌握师生假期流向和健康状况,及时介入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可疑暴露史的师生管理。

从工作预案下发之日起,各学校(园)要完善全校师生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假期旅行、居住轨迹记录、每日健康监测数据、疫情相关个人特殊情况报告等项目)。疫情健康档案数据要坚持动态更新,学校要将该档案作为开学后个人能否返校复学的重要参考。

学校要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各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逐一排查寒假期间的学习、交流、聚餐、聚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信息,重点掌握湖北和其他防控重点地区及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等重点地区旅居史、重点地区返回人员接触史等。

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主动报告或由学生监护人报告学校或社区,并及时就医。安排好人员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校。

学校教职员工要先于学生返校。在外地的教职员工要先行返回学校所在地,正式到岗工作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行或集中隔离14天,严格做好健康监测。

严格落实三个百分百

疫情期间,学校要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落实“三个百分百”,即中小学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城市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与此同时,为了做好开学前准备,3月16日起,首府要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学校所有场所场馆、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杀清洁,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农村学校(含教学点)和寄宿制学校要特别做好教室、宿舍、食堂、餐厅、饮用水、厕所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和消杀防护。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进出校园人员必须登记并测量体温。各学校(园)在延迟开学期间严禁组织学生集中返校,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的开放。

对各学校(园)专兼职医务人员、校医、保健教师及相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控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动员广大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明确,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得开学,防控条件准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疑似病例隔离条件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开学。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开学预案,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和负面情绪疏导工作,尤其是对准备中考、高考的学生、在外地因疫情不能返回或在重点疫情地区的师生,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给予必要心理疏导和关怀。

开学后老师学生日检查2次以上

对于开学后的工作,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明确,要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测量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开学后,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出校园进行晨检、午检,每日不得少于2次,并动态更新疫情健康档案数据。同时,在疫情形势稳定前,各学校(园)不得组织聚集性、大型集体活动。

按照《预案》,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返校,师生上学放学途中要正确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与公共物品、人员接触,尽量不近距离面对面;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校;洗手消毒后进入教室。若体温≥37.3℃,不得进入班级,做好防护后,到学校指定区域观察休息,必要时及时送诊。

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严禁串门、串班走动。寄宿制学校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进货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要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自备水源的防护,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采取分段错峰就餐的方式,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确保就餐安全距离,避免交叉感染。同时,宿管人员、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此外,有在建项目的学校,实行在建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物理隔离。

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在开学时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结合演练情况调整和完善预案。

学校开学后,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信息报告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学校信息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旗县区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生紧急联络人(教师家属)报告,按照疾病控制中心要求做好疑似对象校内医学隔离。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对接,协助疾病控制中心、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疑似对象诊断工作,疑似对象可指定1名家属在医疗机构陪同诊治。

若发生应急事件,在疑似对象未确诊或排除为新冠肺炎之前,学校要按照疾病控制中心有关要求做好疑似对象密切接触者管理,同时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疑似对象排除新冠肺炎,由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后方可返校,由学校信息报告人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旗县区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取消应急响应。

疑似对象确诊为新冠肺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予以收治,达到国家明确的健康标准后方可返校,由学校信息报告人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旗县区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取消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