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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11日消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王惠民)11日获悉,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在泉州市教育局将于12日中午左右公布泉州市高考成绩。

另外,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切线将于7月14日划定。

据悉,根据《2018年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按考生志愿表填报的批次顺序依次分批录取。分四个批次:

1.“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民办高中等中学”录取。

2.泉州市区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按照统招生、定向生批次依次录取。

3.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录取。

4.民办高中录取。

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等原则,具体为:按顺序志愿进行录取,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没有志愿的考生;以考生参加中考的所有学科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以下简称投档分)为依据,按照考生报考的顺序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需要降分数降等级录取时,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进行。

统招生按招生计划的1∶1.2进行切线,根据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的学科等级顺序,确定统招生的最低入围等级。若入围的人数超过1.2的比例,则在最低入围等级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确定与最低入围等级相应的最低分数线,再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统招生时,如因考生成绩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其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中统筹解决。

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间是7月15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