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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即将开始

我们市今年想知道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大象

具体是哪个?

小学、升学中学也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吗?

一起找答案吧~

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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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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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是拥有当地官方户口的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于“包括8月31日”)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包括性工作者子女,下同)。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Q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时限及要求有哪些?

A

今年我市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行安排并在6月30日前完成。小学六年级学生入读初中统一在所就读小学报名,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按照各民办学校经审核通过并公布的报名办法实行报名。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25日—30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6月1日—20日间完成当地小学六年级学生信息采集校对工作)。6月30日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免试入学”学生报名的截止日期,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完成小学学业的学生需回我市就读初中的,应在6月30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登记填表,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逾期办理者,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公办与民办初中的招生工作统一安排在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后进行,招生起始时间统一为7月15日。民办初中确认录取时间为7月18日—19日(民办初中于7月20日前将预录取名单和正式录取名单适时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7月20日完成录取工作,将录取名单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办初中录取通知书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通知书于7月21日同时发出,并与公办学校同时在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

Q

我市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有哪些要求?如何办理入学?

A

今年我市将继续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如果是属于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监护人本人有合法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三是监护人本人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如果是属于市内跨县域流动的人员的子女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当地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监护人本人有合法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如申请在城区就读的则需持有当地房屋产权证明),三是具有本市户籍。

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在6月30日前持上述证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Q

今年我市小学升初中还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吗?有什么具体要求?

A

根据教基一厅〔2017〕1号文、教基厅〔2018〕5号文、教基厅〔2019〕1号文的要求,我市经审定的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艺术特色学校,2019年可以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非经审定的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应通过学校官方发布平台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原则上面向本县(市、区)范围,招收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018年的比例要求。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同时送初中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经批准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初中学校,体育、艺术测试时间统一为5月18日—5月19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5月30日完成。只能进行体育、艺术方面的技能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选拔性测试,不得以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

Q

今年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管理?具体要求有哪些?

A

2019年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各地认真执行教基厅〔2019〕1号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所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办学标准结合学校的实际办学情况核准其招生方式、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在招生计划获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之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

二是要求各地今年在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时严格按省的要求根据寄宿制学校的寄宿条件明确该校跨区域招生的要求及比例:“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面向审批地的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方式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三是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必须切实履行“三个承诺”,即“不提前开展报名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应以《学生成长记录册》为主要录取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或抽签的方式招生。

来源:韶关教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