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人说喜欢朴素意味深长的句子,但出现这种句子的时候,看到的人不多。

反而是那些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说看不下去的作文,热度很高。为什么呢?

对的,今天这篇中考满分作文《群》就是前者,放在高考考场上,它也是特别优秀的。其实这个题材就很容易脱颖而出,在考场上可以轻松赢过95%。

作文题目出得很好,难度不大,又可以给学生很大的发挥空间。

想想看,如果你要写,会写哪个“群”体?教师?清洁工?高空作业者?为儿女操劳的父母?以团队精神闻名的蚂蚁?都可以,但一般,真的,选材要新颖且有深意,很难。

如果写农民这个群体,怎么切入呢?写乍暖还寒的春耕、热火朝天的秋收吗?写夕阳下的家长里短、麻将馆里的欢声笑语吗?想过了这些后,就会愈发觉得这篇作文不简单。

本文以一个在农村劳作了一辈子后来到城里生活的人对家乡那片田地的依恋,来表现农民这个群体的不易以及他们对土地对故土的热爱,或许还有别的,这样以小见大,沉重中带有温情,能触动很多离家之人的思乡之情,还能引起人们对该不该落叶归根、灵魂家园是什么等等问题的思考,好得不得了。

本文的亮点可以归纳为三点。

选材独特。写群体,不写大场面,而是以点带面;写农民对土地的热爱,不写现场劳作,却写在远方的思念;不写同学老师父母等熟悉的人,却写自己并不太了解的一个群体:这些都很特别。

构思巧妙。因为写的是群体,所以中间特意安排了一个几个农民和田地打交道的情节;给了田间的母亲一个特写镜头,这样老中青三代就全了,蕴意颇深。类似的安排还有不少,考场上没几个人能考虑这么周全吧。

文笔细腻。无需举例,太多了。

文章可以稍微点一下“土地”本身的意义,它不仅是农家人的家园,还是出产粮食滋养生命的地方,不然,结尾就有些突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