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管理的要求,切实处理好人民满意教育,端正教师职业形象,弘扬廉洁奉教的优良作风,7月15日,通化市教育局召开了通化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乱收费”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了《通化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一要宣传教育、落实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要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成立专门机构,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三要监督检查、处理问责,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学校和教师严肃处理;四要总结巩固、深化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全面总结,确保整治工作有条不紊高效推进。

会议强调,在治理工作中,一是要保持高度重视,各院校(单位)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下发的通知,严格落实治理工作,充分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二是要自主清理,针对范围之外、不规范、违反标准原则,以及违背教育教学的行为,要从上到下全面清查。学校方面要着重落实三个规定动作,首先召开部署会,强调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的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其次制定具体方案,要求有方案、有组织、有明确责任人;最后进行全面清理,各个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落实,营造氛围,广泛宣传,表明决心,相互监督,杜绝防范。三是要追究问责,打好持久战、游击战、拉锯战,相互监督,违纪必查,明确主体责任,学校要对老师教育、管理、监督。对于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针对治理工作会议所提出的三点要求,要求各院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执行,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主要领导,班主任代表、家委会家长代表参加会议。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卢红 图片来源于通化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