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5月13日消息(河北日报记者珊珊马利)今天,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0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试简章,其中包括10月开始考试、暂停考试、准备专业理论课程、下半年考试、暂停考试、编制专业实践课程等。

据了解,简章公布的停考专业为河北即将停止考试的专业,考生需合理安排考试,注意停考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以免影响毕业。详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询。

考生报考专业和课程时,各专业的理论课程安排及各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考生均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查阅。对于自学考试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注册及报考缴费环节。具体报名时间,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自考信息系统公告信息;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

理论课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11月18日17:00后,考生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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