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21〕3号)要求,市教育局召开省特级教师推荐评审会议,通过现场授课、材料评分,对52名推荐对象教育教学能力进行量化评价并进行排名。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决定推荐33人为第十一批特级教师推荐人员,其中单位正职3人、教研员1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附件中简称“农义教”)7人、其他教师22人。现将通过推荐评审的人员(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详实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电 话:8699820、869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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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5日

来源: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