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兵役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现将2022年全市男性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也可进行登记。已领取兵役证但未被征集入伍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当携带兵役证到兵役登记机构进行核验,直至年满22周岁止。”

兵役登记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兵役工作制度,参加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兵役登记不等于应征报名,如不想报名参军,可只进行兵役登记。适龄男性公民如有参军入伍意愿,必须首先进行兵役登记。

二、对象范围

1.常住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及在本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出生),均应参加初次兵役登记。

2.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生(含中专、职高、技校),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初次兵役登记。

3.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过初次兵役登记的,应进行补登。

4.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应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

5.进行兵役登记和信息核验时,可同时申请2022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无参军入伍意向,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缓征”。

6.女青年和退役军人不登记。

三、相关时间

男兵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前;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前。(具体报名的标准和条件等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查询)

四、登记地点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

1.适龄青年一般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核验。

2.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高校征兵工作站进行登记和核验。

五、登记流程

1.网上注册信息。①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②关注“湖北征兵”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参军”→“兵役登记”进行。③到所在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后,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首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及2张1寸免冠正面照片。适龄男性公民经目测初检和文化、政治初审后,依法被确定为应征、免征、缓征和不得征集对象,并办理兵役登记手续,发放兵役登记证;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并前往兵役登记站办理年度审核手续。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兵役机构登记、核验的,经兵役登记机构同意,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可以代其进行登记、核验。

4.目测初审。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变更户籍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单位,应当及时到发证单位办理兵役登记变更手续;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补发。

六、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拒不履行后果可能严重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七、咨询方式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微信搜索关注“湖北征兵”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咨询。

黄冈市征兵咨询举报方式

黄冈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