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教育部出台了第14个五年计划,开始了对异地校园的严格整顿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 " 十四五 " 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 " 十四五 " 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出逐步清理规范现存的高校异地校区,以及严格把握“学院”更名“大学”的条件等多项要求。

上述政策的发布引起了网友们的纷纷热议,也有不少人发问:那么类似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威海校区、深圳校区,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等等已经创办了异地分校的大学该何去何从,它们会被“逐步清理”吗?还是脱离原属大学,自立门户?

早知道分析,有部分校区未来可能会更名,当然时间上可能会比较长,也许会5~10年内。比如西北工业大学太仓校区未来或许会变为东南工业大学,对外经贸大学青岛国际校区未来或许会改变为青岛经贸大学,当然名字不一定是这个名字,但应该会向这个方向发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校区,中央民族大学海南校区,天津大学福州校区,这3所异地校区毫无疑问应该会清理规范,而北京理工大学怀来校区比较特殊。得益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北京高校布局河北相当于布局省内,这个应该是受到鼓励的。毕竟雄安新区的重要承载点就是承接北京高校转移,也是京津冀一体化的重要体现。同样受这个政策影响的是江浙沪皖长三角一体化,可能也不受省外限制。

使用中的多所高校的异地校区,其中6所高校的异地校区由于不在省内,被规范的可能性相当大。

这6个校区是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东北大学秦皇岛校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肥校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这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两个异地校区都在省外,距离本部哈尔滨非常遥远,受到的压力最大。东北大学秦皇岛校区虽然位于省外,但是秦皇岛和沈阳距离并不遥远,有可能法外开恩。其中,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也许会考虑支持西部地区,不在此列。

文件指出,确需设立省内异地校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纳入本省高校设置规划,严控数量、严把条件,按照隶属关系履行审批程序。对于现存的高校异地校区,本着平稳有序的原则逐步清理规范。新申报设置的学校,须不存在跨省异地校区。

对我们浙江考生而言,可能受影响最大的就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苏州校区。

从上述2021年人大在浙江的招生录取结果看,本部和苏州校区的录取投档线相差还是很大的。人大本部的录取投档线均在680分以上,苏州校区的录取投档线则在650分左右,相差近30分,而位次相差在6000名以上。

虽然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的招生专业均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毕业证书上也不会特别标明毕业于苏州校区,但人大的名声还是有很大的吸引力的。假设在未来取消了大学异地校区的办学,浙江考生也会失去这一能够以较低分数上名校的机会。

还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从2018届毕业生开始,毕业证、学位证与东北大学完全一致,不标注“秦皇岛分校”。本部和分校在浙江招生分数线也相差较大。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0年在浙录取情况

以下是部分网友对于这一政策实施的讨论:

另外,《意见》支持少量办学历史悠久、质量优质、效益明显,区域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发展急需的师范、医学、公安类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此前,教育部要求从“十四五”开始,公办高职(高专)不允许升格为本科院校。此外,《意见》还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新建、分立、资源整合等方式,设置质量高、特色强、规模适度的普通本科高校;积极探索以捐资、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举办普通本科高校;避免贪大求全、盲目扩张,严格把握“学院”更名“大学”的条件,从严控制同层次更名。

此外,通知中还包括了独立学院转设、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新增设立普通本科学校、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学校、" 学院 " 更名 " 大学 "、同层次更名)、职业学校设置(新增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新增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改制、同层次更名)、新增设立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人高校设置(终止、改制)、变更办学体制(民办转公办、公办转民办)以及其他的高等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等具体事项。

还有: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这几所高校,虽然名称接近,但是完全是两个学校,两个办学实体,以两个独立法人方式实行独立办学,也是独立代码招生。应该也不在此列。

对于这一新的政策要求,包括之前被叫停的独立学院转设问题,根据规划内容,势必会再次提起。以及学院的更名“大学”进程,要知道绍兴文理学院计划更名绍兴大学才刚刚确定没多久呢。大家的看法是怎么样的呢?欢迎留言早知道!

当然这个政策出台之后对于深圳、青岛、宁波、苏州这些异地校区较多的经济形势影响会比较大。不过这个政策具体的走向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