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全县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至14日。考生可通过昌乐县教育局网站“中考成绩查询”栏目或电话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试卷。体育与健康考试拟定5月中旬完成,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于4月30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以初中学校通知为准。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工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查及等级认定工作于4月20日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根据规定组织实施,毕业评价结果经学生、家长确认、公示后,由初中学校于5月中旬报县教育局审核。报考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试成绩用等级表达,作为艺体特长生报名和录取的依据。不同类别的艺体特长生分别设置相应的文化课底线,今年文化课录取标准下限为普通生录取标准线下三十个等级组合,招满为止。

关于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今年我县县内招生计划共3600人。及第中学(含博闻学校)、昌乐一中(含海航班)、昌乐二中(含美加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为全县所有初中学校。昌乐一中、昌乐二中(含美加实验学校)属于经市、省批准的民办学校,今年继续面向潍坊市内其他县(市、区)及潍坊市外招收部分民校生,不占用我县县内招生计划。

关于报名办法

2017年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对象为初中在籍学生。初中毕业生报名通过中考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了高中志愿的初中毕业生,在网络报名后须到学校现场确认。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考生报名分为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其中,4月25日至26日,每天8:00至22:00为网络报名时间。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潍坊教育信息港中考平台报名系统,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在网络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报名信息;网络报名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再进行修改,考生方可打印报名相关信息。同时,其他县市报考昌乐一中、昌乐二中的考生,也通过潍坊教育信息港中考平台进行网络报名。4月28日8:00至17:00为现场确认时间,考生须通过中考平台报名系统打印出《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确认表》),到学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报名信息确认表》等材料,《报名信息确认表》须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考生报名坚持自愿原则。非考生本人到场的,不得为其确认。跨县(市、区)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在五星级学校特色项目特长生方面,昌乐二中今年招收音乐类特长生20人以内,面向全县招生。属于我县户籍,在潍坊其他县(市、区)就读,需报考我县公办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因监护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我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潍坊市以外学生,须于4月20日前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学校现场确认。属于我县户籍,在潍坊其他县(市、区)就读,需报考我县公办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以及初中学校或所在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在我县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我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潍坊市以外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就读学校和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证明、相应的监护人在我县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居住证。

关于考生志愿设置

考生志愿分四大类:“3+4”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录取时,按以上类别顺序分别进行录取。我县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两个,分别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并确定是否同意调剂。自由选择报考志愿是考生的权利,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等阻止、干预学生合法选择志愿学校或擅自代替学生报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特别慎重。

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参加其它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公办普通高中采用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三种方式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主要采用综合录取的方式。综合录取方式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中学校根据考生情况和学校自身需要,确定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成绩等值对待,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与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成绩等值对待,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成绩等值对待。推荐录取方式用于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高中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初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推荐生名单。推荐录取招生程序由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学校确定名单、公示备案等四个环节组成。对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主要根据面试或测试结果,并结合初中校长推荐信、学生标志性成果择优录取;高中学校要针对每个特殊才能学生的特点科学制定个性化考核方案,避免考核方式单一化、简单化;特别优秀的特殊才能推荐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可以破格录取,具体标准由高中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享受推荐录取资格的人数不超过高中学校推荐生计划数。今年各高中学校分别招收3—5个偏才怪才学生,具体招生要求、实施办法详见招生学校网站。特长录取方式针对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进行录取,录取的依据是考生的特长考试等级及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下限为普通生录取标准线下两个等级组合。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到县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本校学习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

关于录取结果的公布

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昌乐县教育局网站或相关高中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

关于特殊考生政策

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不变。由各初中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初三学生申报,进行审查并在学校公示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执行相应照顾录取政策。

有关咨询方式

昌乐县教育局

咨询投诉电话:6239191、6239055

昌乐及第中学:

咨询投诉电话:6277900、6277209

博闻学校:

咨询投诉电话:6226286

昌乐一中:

咨询投诉电话:6297296

昌乐二中:

咨询投诉电话:6295778、6295779

美加实验学校:

咨询投诉电话:6850788、685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