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在即

近日,教育局公布了大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体育部分),小编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考试

时间

各科目考试时间

注:大连市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技术加试,全市设73个考点,42649名考生参加了本次考试。

市模考安排

一模:5月10、11日 二模:6月1、2日

体育

考试

考试项目

初一:男女生均为跳绳。

初二:男女生均为立定跳远。

初三:男生:1000米跑,引体向上和掷实心球(重2千克)两项任选一项;女生:800米跑,仰卧起坐和掷实心球(重2千克)两项任选一项。

成绩设定

总分:50分

1.初一、初二年级学生

初二、初一年级学生的2017年体育成绩,分别在2018年和2019年的毕业升学总分中各占10分。体育成绩包括体育考试成绩(现场考试)和学校平时考核成绩(过程性考核)。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5分,其中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及格为3分,不及格为2分;学校平时考核成绩满分5分,其中平日考勤1分,体育课成绩4分,平日考勤以体育课出勤率为准,量化赋分;体育课成绩以授课内容为主,每学期规定4项考核内容,一年(上下两个学期)累计为4分,计入中考总分(具体方案2011年9月已下发)。

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为0分。

2.初三年级学生

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

包括体育考试成绩(现场考试,满分为25分)和学校平时考核成绩(过程性考核,满分5分),学校平日考核包括日常考勤1分,体育课成绩4分,日常考勤以体育课出勤率为准,量化赋分;体育课成绩以授课内容为主,初三上学期规定2项考核内容,累计为4分,计入中考总分。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为0分。

体育平时考核成绩由考生所在的学校认定,报主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辖区学校须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3.申请免考学生的成绩认定

一、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需提供残疾人证),或因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而申请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连续病例),经指定医疗部门审核认定,体育成绩按满分处理。

二、因长期有病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如高度近视等),经指定医疗部门审核认定,体育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初一、初二体育考试成绩满分的60%,初三体育成绩满分的60%;二是学校平时考核成绩。

三、因意外伤病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初三考生,体育成绩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初三体育成绩的60%;二是初三学校平时考核成绩;三是初一、初二实际体育成绩。

4.体育竞赛优胜者的成绩认定

自2015年9月始,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及以上级别体育竞赛中(仅限田径、足球、篮球、排球、兵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类项目),获得个人前5名的学生运动员(经个人申报,市级审核合格者)可免予参加初三体育考试;集体项目前3名的初二、初三年级学生运动员(经个人申报,参加市级组织的测试合格者,只提供1次测试机会)可免予参加初三体育考试,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5.考试成绩评定依据

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一、初二年级学生的考试项目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

初三年级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满分均为30分,男生引体向上或掷实心球、女生仰卧起坐或掷实心球满分各均为20分,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依据现场考试得分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两项测试得分合计达到45分的为优秀(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25分),达到37.5分的为良好(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22分),达到30分的为及格(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19分),不足30分的为不及格(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16分)。体育考试成绩现场公布,考试具体规则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

1.初一、初二年级学生

2017年5月31日—6月10日

8:00-18:00

其中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考试时间为5月31日、6月1日。

缓考考生的考试时间为6月12日。

2.初三年级学生

2017年5月14日—5月21日

8:00-11:30,13:30-18:00;

其中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考试时间为5月14日、5月15日、5月16日。

缓考、补考考生的考试时间为5月20日、5月21日。

体育考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不完的或遇到特殊天气,考试时间顺延。

免考、缓考和补考

1.免考

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持有市残联核发的有效的残疾证明,或因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而申请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连续病例),经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卫生局审核确认,可以免试体育。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临时患有严重病、伤不能坚持正常体育活动,或患有高度近视等不适宜做体育运动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外的考生需持县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治病过程的原始记录材料,报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后,可以免考体育。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初三年级的考生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报至市教育局,经审核后以区为单位统一到市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鉴定费由学生个人负担),鉴定结果经市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后,可以免考体育;初一、初二年级的考生报区教育和卫生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

被认定为免考体育的考生的名单,须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初三考生公示期为:5月5日-7日;初一初二考生公示期为:5月25日-27日)。

2.缓考

因外出或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机会只有1次;初一年级、初二年级未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计上报,并在初三缓考时间内由市统一组织考试(以初三标准核分)。

3.补考

因身体不适等原因造成考试成绩受到影响的初三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属实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给一次补考机会,其考试成绩以补考成绩为准。

初一、二年级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注:初一、初二年级体育考试权重分值仅作参考

初三年级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说明:体育考试成绩两项权重分值累计: 4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37.5分-44.9分之间为良好等级;30分-37.4分之间为及格等级;不足30分为不及格等级。

2017年大连市初三学生体育考试须知

一、考生按学校通知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持“2017年大连市初中学生体育考试准考证(成绩登记表)及身份证”进入考点、考场,到检录处检录,检录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好准备活动。

(考前身体不适,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迟到的考生和丢失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不得穿跑鞋参加考试。

二、考生掷实心球时,考生要站在起掷线后(起掷线使用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面向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投出瞬间,双脚可有腾空动作,但落地时不得踩线(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支撑脚不动,另一只脚可向前缓冲一步或空中双脚交叉换步,但不得踩线;如两脚左右开立,可双脚腾空,腾空时将球投出,落地时不得踩线)。考生要将球投进沙坑或规定范围的平地有效,投掷犯规成绩无效,3次均犯规,则该项成绩为“0”。

三、考生做引体向上动作时,要求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额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终止测试。没按标准动作完成的不予计数。

四、考生做仰卧起坐动作时,要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双手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越膝关节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到垫面。测试人员发出“开始”(或吹哨)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动作不符合要求的不计个数,包括双手未交叉、下落时双臂未展开、交叉手背未触到垫面、臀部离开垫面、两肘未触及或未超过膝盖等。

五、考生测试1000米(800米)跑时,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轻微犯规一次警告,第二次犯规则该项成绩为“0”;严重犯规一次,则该项成绩为“0”;抢跑两次该项成绩为“0”。对多次出现故意犯规现象学生所在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六、每测试完一项,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自己的测试成绩有疑义,必须在听到考务人员报出成绩后当场立即提出,过后、异地均不予受理。对提出疑义的考生,经考务人员答复仍不满意,经考场负责人商议后同意,可于考生所在的分组考试时间段(上午或下午)考试结束前,重新对两个项目补测一次,并以重新补测的成绩作为考试成绩;若考生不选择重新补测,则当时测试的成绩有效。考生无故不签字的,当时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七、补考:因身体不适等原因造成考试成绩受到影响的初三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属实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给一次补考机会,其考试成绩以补考成绩为准。

来源:大连教育局网站、大连招生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