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渭南青年网(编辑敬明军)渭南市政府网报道,渭南市教育局公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明天(7月23日)渭南公布期中考试成绩,渭南高中、西川.通知说,将根据分数的高低合格。

通知全文如下:

一、招生范围

1.渭南高级中学50%的定向招生计划实行指标到县、校,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并将指标分配到校;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临渭区瑞泉中学、经开区渭南中学40%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剩余60%的计划面向城三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录取,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为促进县域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面对全市招生资格的渭南高级中学、临渭区瑞泉中学、经开区渭南中学三所学校在同一县市区(城三区除外)实际招录学生总计不得超过300人。

2.城三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城三区招生,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其他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不得超计划、跨县市区招生。

3.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所招的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由所在县市区负责初审,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审批后实施。

二、招生工作办法和程序

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考生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地点分批次由市上集中录取;统一时间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一)招生办法

1.在公布中考成绩时,市上将统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最低控制分数线,并逐县市区划定公布最低控制线,各县市区划定公布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考生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分批次由高分到低分集中录取。凡不按照规定时限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2.定向生的录取。

全市所有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定向生的录取,在该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下延5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在报考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降10分予以录取,不占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向所在初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由教育局收集统一在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

3.特长生的录取。

特长生文化课分数线必须达到市上划定的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二)招生程序

1.成绩公布。

市教育局将于7月23日上午12:00公布2018年渭南市中考成绩及其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志愿填报及设置。

自中考成绩公布之日起截止7月30日18:00,考生自行登录渭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提前批次和县市区批次。提前批次志愿为渭南高级中学、临渭区瑞泉中学和经开区渭南中学,提前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选报1—3所学校填报志愿。县市区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在县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1-5所普通高中学校填报志愿。

3.集中录取并审批录取结果。

8月2日至10日,在市教育局的组织下,统一时间,统一地点,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进行录取,并审批录取结果。

(三)新生军训

凡组织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必须由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渭南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等工作。严禁任何不切合实际的虚假宣传和对政策断章取义的乱宣传。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到初中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健全监督机制。

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招生机构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禁止学校对考生及家长承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行为;严格禁止各种突破范围、突破计划等违规招生行为;严格禁止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行为;严格禁止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或信息泄漏行为;严格禁止任何学校或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志愿填报行为;严格禁止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以各种名义介入招生工作;严格禁止学校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录取保证金行为;严格禁止新生提前或变相提前开学。

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录学生,新生录取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否则不予建立学籍。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自行流动的学生。新生一旦录取,高中学校之间不得借读,渭南市外学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借读渭南市内学校,需按照相关规定报县、市批准备案。

没有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得被录入渭南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凡渭南户籍的外地考生,持毕业学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录取到相应的高中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录取市内县域外的毕业生,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地的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录取市外的毕业生,由县、市两级教育部门审核后确定。

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违规乱招生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违规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对中考及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渭南市教育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