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学、国际贸易、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统计学(经济学)、数理统计(理学)、金融学、经济法、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统计学、国际商务、金融、保险、资产评估、工商管理硕士(MBA)、新闻与传播

2、调整原则

1.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达到全国二区合格线以上。

2.您申请的专业及研究生专业与我校就读专业相同或相近(统一考试科目必须相同,且至少一门商科课程必须相同)。

3、考生参加考试的外语为英语,统考数学应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经商一级经济联考综合能力合格的考生,也可转入我校经济专业。

4、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择优。

5、国家“985工程”、教育部直属大学、“211工程”大学报考并毕业的同专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等)将优先接受调整。

六、录取考生全面实行付费制度。 学术型研究生年费为8000元/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年费为9000元,MBA考生年费为15000元。 如有调整,具体标准以甘肃省物价部门批准的为准。

7、录取的考生可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活费(在职考生除外)和每生每年500元的科研经费。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第一志愿向我校提出申请并被录取的考生,优先享受一年级奖学金(一等奖9000元)元/生,二等奖4000元/生,三等奖2000元/生(不含MBA专业),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 学生)、学校规定的优秀硕士论文奖(3000元/生)、优秀毕业生等各种评价奖项,并享受相应奖励。

3. 调整程序

1、请考生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3月中旬左右)转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转学系统,填写我校作为转学志愿者单位的申请表。 此步骤是调整工作的必要步骤,不能省略。 有意转入我校的考生请认真填写;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的调剂信息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条件进行审核,并于两天内给予考生是否可以参加复试的答复。 同意在我校复试的考生必须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视为“拒绝复试”;

3.对于复试通过并初步确定录取或网上录取为“待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及时向其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并传真“转学函”至第一志愿学校。 考生收到通知后,请尽快与您的首选学校联系,催交您的档案,并及时发送至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录取名额按照所有转学考生申请材料到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先后顺序,直至名额满为止。

注:以上信息与2017年国家研究生招生调整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